贵州省2020年专项成品粮油
采购交易公告
贵阳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定于2020年11月4日15:00举办贵州省2020年专项成品粮油采购交易会。欢迎贵州省内具备专项成品粮油供应及加工资格条件的企业报名参加,请认真阅读采购交易公告,精准测算成本并合理报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品种、产地、数量
贵州省共3个标的
序号 |
品种 |
生产年份 |
原料产地 |
质量标准 |
预计数量(吨) |
备注 |
1 |
糯薏仁白米 |
2020 、2021 |
贵州 |
LS/T3112-2017《中国好粮油 杂粮》 |
35 |
/ |
2 |
薏仁面条 |
2020 、2021 |
贵州 |
LS/T3212-2014《挂面》 |
80 |
/ |
3 |
薏仁红豆粉 |
2020 、2021 |
贵州 |
GB 1964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冲调谷物制品》 |
11 |
/ |
以上供应数量为大概数,具体数量以实际供应数量为准。采购数量、配送到站(点)等详见附件1《贵州省薏仁米产品需求列表》、附件2《贵州省2020年薏仁米产品采购需求及配送清单》,请参加交易的加工企业自行下载查看。
薏仁米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应质量标准的要求,食品安全指标须符合GB2716、GB2761、GB2762国家标准。
二、质量标准
(一)糯薏仁白米质量指标、食品安全指标如下:
序号 |
检测项目 |
薏仁米技术要求 |
备注 |
1 |
不完善粒含量/% |
≤3.0 |
|
2 |
水分含量/% |
≤13.0 |
|
3 |
总量0.5杂质含量/%(其中:无机杂质含量) |
≤0.02 |
|
4 |
色泽、气味 |
正常、无哈味 |
|
5 |
脂肪含量/% |
≥5.0 |
|
6 |
脂肪酸值/mg KOH/100g |
≤110 |
|
7 |
PN真菌毒素 |
≤0.7 |
|
8 |
PN污染物 |
≤0.7 |
|
9 |
PN农药残留 |
≤0.7 |
(二)薏仁面条质量指标、食品安全指标如下:
1.原料要求:薏仁米的含量在20%以上,薏仁米质量必须符LS/T3112-2017要求,小麦粉应符合GB 1355、GB 8607、LS/T 3202、GB 21122等的规定。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2.感官要求:
项目 |
要求 |
色泽 |
均匀一致 |
杂质 |
无肉眼可见的异物 |
气味 |
无酸味、霉味及其他异味 |
口感 |
煮熟后口感不粘,不牙碜 |
项目 |
指标 |
水分含量/% |
≤14.5 |
酸度/(ml/10g) |
≤4.0 |
自然断条率/% |
≤5.0 |
熟断条率/% |
≤5.0 |
烹调损失率/% |
≤10.0 |
4.食品安全要求:按照GB 2761、GB 2762、GB 2763和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执行。
5.食品辅料、营养强化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辅料的使用按有关标准规定执行;营养强化剂的使用按GB 14880规定执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按GB 2760规定执行;生产过程中用水应按GB 5749规定执行。
(三)薏仁红豆粉质量指标、食品安全指标如下:
1.原料要求:薏仁米含量70%,红豆含量20%,黄豆含量10%。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2.感官要求:
项目 |
要求 |
色泽 |
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 |
滋味、气味 |
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与气味,无异味 |
状态 |
无霉变,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冲调后呈黏稠状或固液混合状 |
项目 |
指标 |
检验方法 | ||
水分/(g/100g) |
纯麦片 |
纯藕粉 |
其他 | |
≤12.0 |
≤13.0 |
≤10.0 |
GB5009.3 |
4.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其中,以谷物为主的冲调谷物制品应符合麦片的规定;以谷物为主,添加蔬菜、水果、坚果、畜禽、水产等加工制品的冲调谷物制品应符合带馅(料)面米制品的规定;以其他淀粉质类原料为主的冲调谷物制品应符合淀粉制品的规定;以谷物为主的冲调谷物制品的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中谷物及其制品的规定。
5.微生物限量: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 29921中粮食制品的规定。
项目 |
采样方案及限量 |
检验方法 | |||
n |
c |
m |
M | ||
菌落总数/(CFU/g) |
5 |
2 |
|
|
GB 4789.2 |
大肠菌群/(CFU/g) |
5 |
2 |
10 |
|
GB 4789.3 |
霉菌/(CFU/g) |
5 |
2 |
50 |
|
GB 4789.15 |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 |
6.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和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 14880的规定。
三、供货时间
成交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成交之日起中标企业按采购方要求立即发货)。
四、报名时间
截止至2020年11月3日17:00前在贵阳国家粮食交易中心足额交纳保证金,逾期不予受理。
五、参与资格及具备条件
按照黔粮粮储〔2020〕108号精神,明确进入贵州省专项成品粮油串换品种加工企业名录的企业。
六、检验要求
(一)中标企业必须对糯薏仁白米、薏仁面条、薏仁红豆粉质量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进行“一批一检”,随车提供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粮食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与生产日期一致的检测报告,如没有提供检测报告,或检测项目不全、检测结果不合格的,不予接收。
(二)贵州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中心随机对采购产品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不予接收。
(三)配送产品与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不符以及产品包装损坏变形或其他影响储存和供应的,接收方有权拒收。
(四)接收产品验收入库后,如发现质量问题,中标企业应于10日内无条件免费调换合格产品。
(五)对于产品质量有争议的,以贵州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检测结果为准。
七、包装规格及要求
糯薏仁白米包装规格为0.5kg真空包装,薏仁面条包装规格为2kg,薏仁红豆粉包装规格为0.6kg(盒装)。以上产品应使用全新的食品级包装材料,并符合GB/T17109标准要求。
八、供应要求
(一)供应范围:企业可下载“采购需求清单”和“采购需求配送清单”查询运输具体信息,薏仁米产品实行全省供应配送。
(二)如有3个以上(含3个)用粮单位反映产品口感不好,中标企业须在10天内无条件解决问题,否则,视同中标企业违约。
(三)存货调换:采购单位或用粮单位仓库中储存的临近保质期的产品,中标企业应提供免费调换服务。
(四)供应及时:中标企业要保证所供产品的新鲜度,糯薏仁白米、薏仁面条、薏仁红豆粉配送到采购方的日期离生产加工日期不得超过30天。
九、配送要求
(一)中标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薏仁米原粮采购、储存、加工、配送等工作,与采购方保持及时联络,确保24小时沟通顺畅。
(二)采购单位在合同履约期内采取分批次向中标企业报送供应需求,中标企业必须在接到供应需求后5个工作日内安排配送,原则上每3个月配送一次。
(三)应急情况下中标企业必须优先保障产品的加工发运,保证随时供应配送。
(四)为保证年度专项成品粮油供应业务顺利对接,便于国家财政结算,本公告合同到期后,中标企业应无条件收回所供站(点)结余的产品,费用自理,按实际供应量据实结算。
十、运输工具要求
运输车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运输技术规范,符合卫生要求,严禁使用装载过有毒物品、农药、化肥、玻璃纤维等有害物质的运输工具运输薏仁米产品,严禁将薏仁米产品与食品以外的货物拼装,严禁将产品与易导致粮食污染、变质、产生异味的食品拼装。运输车辆必须配备防护和苫盖器材,严防污染、雨淋、霉变等事故发生。
十一、储存要求
中标企业储存薏仁米产品的仓房应保证清洁、干燥、无污染,具备防雨、防潮、防虫、防鼠、无异味等条件,存放的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易腐蚀、有异味的物质混存。
十二、保证金的收取及保证金的退还
(一)有意向参与交易的加工企业在2020年11月3日17:00时前按竞拍的粮食数量向贵阳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交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550元/吨),并确认到账(必须由本企业的银行对公账户支付)。未成交的加工企业可于3日内申请退回保证金,贵阳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保证金清退工作。
开户名称:贵阳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贵阳市南明区支行
银行账号:20352010200100000233121
(二)合同履约完毕后,中标企业凭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提供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退回保证金,贵阳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保证金清退工作。
(三)履约过程中,若发生争议,严格按照有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如中标企业产生违约情况,根据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出具的书面通知,贵阳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扣除中标企业违约数量对应的保证金支付给采购方,扣回的保证金必须用于购买薏仁米产品。违约企业记入国家粮油交易不诚信名单,5年内不能参与交易。
十三、加工企业价格测算
投标企业要根据市场粮价波动情况、专用包装及防伪标签、运输、装卸、码货、原粮成品粮检验及复检、履约保证金贷款利息、货款贷款利息、利润、损耗、交易手续费、退换货、收回结余库存等所有环节涉及的企业经营、管理、财务费用,以及站点多、数量少、配送频繁、应急保障任务重、价格确认、物流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精确测算价格。
成交价格为中标企业配送到指定地点并入库码放的价格。合同期内价格不变,价格风险由中标企业承担。
为便于投标企业准确测算配送费用,制定合理的配送方案和应急保障预案,公告期间,中标企业可携带企业法人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查看相关信息。
十四、交易办法
(一)交易方式:通过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公开竞价交易,每次竞价的减价幅度为:50元/吨。
(二)竞标流程:投标企业在开市后可通过到现场或网上交易的方式进行,根据发布的委托标的顺序按一个交易节一个标的进行交易,会员参加竞拍时请提前查看发布的交易清单顺序,对选定的标的进行点击报价,应价成功后不得撤回,如果此标的无人报价则视为此标的交易失败,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择机重新组织采购。
(三)本专场成交的合同采取“线上交易、线下结算”的方式进行。
十五、中标企业的确定
本次专场交易会各标的最后一次应价的企业即为中标企业。 中标价格一经确定,合同期内价格不变。
十六、合同签订
《专项成品粮油串换品种薏仁米产品购销合同》由采购方与供货方于交易结束后6个工作日内线下签订,合同一式四份(采购方三份,中标方一份),具体内容和权利义务以合同规定为准。
十七、其他事项
(一)投标企业可以通过现场和网上参与交易。
网上交易方式:会员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www.grainmarket.com.cn)登录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交易;
现场交易方式:前往贵阳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现场交易(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延安中路1号振华科技大厦B栋16楼),法定代表人或交易代表凭身份证,其他人员凭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材料及身份证,至少提前半小时携带交易密钥入场。
(二)参加现场交易的投标企业代表须遵守现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统一安排指导。禁止在交易大厅内吸烟、大声喧哗及其他妨碍正常交易的行为,对恶意串通等损害他人利益及严重扰乱交易秩序的,贵阳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有权取消其交易资格。
十八、履约及结算
中标企业须实行“三专”管理,即专人负责、专账管理、专仓存储。
中标企业须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及时供货,供货数量验收以合同约定为依据,以送达地点计量衡器为准,采购方以实际签收数量与中标企业结算,先货后款,每配送一次,验收合格后,凭中标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于3个月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足额支付货款。
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可免除双方责任。
十九、违约责任
中标企业出现下列情形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由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从企业名录数据库中移除,同时按相应违约数量扣除保证金。
(一)未按规定时限将专项成品粮足额配送到指定站点,并造成断供的;
(二)当年发生2次质量问题,或1次严重质量问题的;
(三)未按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完成供应的;
(四)将本交易约定产品交于第三方生产加工的;
(五)违反保密协议的;
(六)提供虚假信息、虚构或歪曲事实的;
(七)违反专项成品粮油供应相关规定的;
(八)未履行合同相关条款造成不良后果的;
(九)拒绝供应站(点)正当要求,不按政策规定开具销售发票的。
二十、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延安中路1号振华科技大厦A栋
联系人:刘海 联系电话:0851-86823640(传真)
(二)贵阳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延安中路1号振华科技大厦B栋16楼
联系人:樊凡 联系电话:0851-85371766
附件: 附件1《贵州省2020年至2021年薏仁米产品专项采购需求列表》.xlsx
附件2贵州省2020年至2021年薏仁米产品专项采购需求及配送清单.xls
贵阳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2020年10月28日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龙海路和诚信南路交叉口西南100米盘江集团3号楼主楼四楼
电话:0851-85371766
版权所有: 贵阳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Copyright © All rights reserved
黔ICP备17002064号
国家粮食贵州交易中心
贵阳国家粮食交易中心